广西商务厅关于报送促进出口有关意见和建议的通知
桂商贸发〔2010〕13号
各市商务局:
2009年,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,我区外贸工作遇到新世纪以来前所未有的困难。在外部环境异常严峻的条件下,全区商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,加大工作力度,创新工作措施,冷静应对挑战,努力转危为机,最终超额完成了自治区党委、政府下达的133亿美元的进出口目标。其中,自治区外贸出口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了重要的指导、协调作用,自治区商务厅、自治区财政厅、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、自治区外管局、南宁海关、自治区国税局、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成员单位相互支持,密切配合,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、政府的决策,为我区出口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。
近期,自治区外贸出口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一次协调会议,总结2009年工作经验,提出2010年的工作思路。为使这次会议开得务实、有成效,请你局就财政、海关、商检、国税、银行、商务等方面提供有关材料和建议:
一、2009年各部门在促进出口方面采取的好的经验做法,2010年需继续执行的政策和措施。
二、2009年外贸企业在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,需要部门之间协调解决的问题。
三、2010年促进出口的意见和建议。
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2月26日前报送我厅(外贸处)。
联系人:邓希,电话:0771-2109715,传真:0771-5316436,电子邮箱:dx2109513@163.com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一○年二月二十一日
